企业在接到稽查局的自查通知后,因为有时并无配套的自查提纲,所以财务人员会有无从下手的感觉。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个通用的企业所得税的自查提纲。
企业所得税自查总的原则是: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
具体项目逐项梳理,应对照是否存在以下的常见问题!
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 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备注:特别关注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分期收款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这些有税会差异的收入项目)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费用。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备注:特别关注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之外,不得计提折旧)
11.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13.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如按照财税[2009]64号文件的规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属于风险资产范围,不应计入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基数,应调整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税〔2012〕5号文件的规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中的正常类贷款和非正常类贷款不允许同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正常类贷款已按1%计提的准备金应予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5.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
(备注:太多母子公司之间是真收费,假服务。母公司提供了相应服务,应保存相应的服务成果等证据)
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资产损失方面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对有证据证明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不真实、不合法的,应依法作出税收处理。
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其他方面
总分支机构计算企业所得税额分配比例时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有无利用地区间优惠税率少交税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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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选择剩余收益指标评价是否投资。【答】以剩余收益作为评价指标,实际上是分析该项投资是否给投资中心带来了更多的超额收入,所以如果用剩余收益指标来衡量投资中心业绩,投资后剩余收益增加了60万元(360-300),则A投资中心应该接受这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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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4500+900)54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一成本800 ——公允价值变动100 银行存款4500借:其他综合收益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初始投资成本5400大于应享有的份额5100(即17000×30%),因此不做调整。 其他权益工具转长投权益法,投资成本不是原投资公允+新增投资公允吗?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7000万元,各项可辨认净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原投资公允应该是17000*5%=850万元,原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是900万元,证明增加投资日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下降了50万元。那投资成本应该是4500+850=5350万元【答】5%增加到30%,金融资产转为权益法(增资)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新取得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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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问题没明白,求年金,为什么加上付现成本的现值【答】你好,求的年金成本,是要加上每年付现成本的哈,也就是把5年该设备所花费的所有成本求一个年金现值,所以包括每年的付现成本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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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老师 这个题还是不明白【答】你好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差异+本期购进差异)/(期初计划成本+本期购进计划成本) 带入数据就是 材料成本差异率=(—2万+110万—120万)/(30万+120万)=—8%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带入数据就是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100万*(1—8%)=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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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 此题不减去加工费吗(30万)【答】同学,你好! 不用减加工费哦!题目问的是白酒应缴纳消费税,根据不含税的售价征消费税。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需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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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不是问 不通过的吗?印花税不就是 不通过吗?为什么是增值税呢【答】你好,印花税是借 税金及附加,贷 银行存款; 它不通过应交税费。 然后增值税的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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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直接材料在产品不用乘以50%,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得乘以50%?【答】您好!因为材料一次性投入的,题干上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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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50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 为什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不是所得税费用 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 这50万为什么不算进去【答】①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以相应的所得税的影响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②因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没有计入损益,所以不影响当期所得税。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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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啥成本法转权益法,只考虑2015年的利润,没考虑2016年利润,看了老师给同学的解释,我还是不明白【答】因为,乙公司2016年5月10日对外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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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未摊销的政府补助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为啥答案是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答】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你可以参考教材例题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