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某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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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 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 未弥补的亏损为2200万元
C 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题目解析

  • 答案:ABC
  •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董事会人数减少一人,达到规定的2/3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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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蜜蜂岛
解答6624个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虽然董事会成员由5人减至4人时,董事人数没有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但是董事人数4人,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也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注:《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规定是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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