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1月10日购入某专利权,支付价款240万元。该专利权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法律规定年限为6年,按直线法进行摊销。2017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专利权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其发生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为1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无形资产2018年应计提的摊销额为()万元。
2016至2017年的累计摊销额=240÷6×2=8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240-80=16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160-120=40(万元),2018年应计提摊销额=(160-40)÷(6-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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