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甲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总额1  30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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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总额1  30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180万元,通过县民政部门向残疾人扶助项目捐赠30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准予扣除,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 300×25%=325万元
B (1 300+54)×25%=338.5万元
C (1 300+24)×25%=331万元
D (1 300+30)×25%=332.5万元

题目解析

  • 答案:A
  • 考点: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 解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1  300×12%=156(万元)>实际发生额30万元,因此甲公司的捐赠支出允许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  300×25%=325(万元)。

为什么这个30万元不算公益性捐赠,而且算出来的156万元也比180大,不应该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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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黄老师
解答261个
30 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且算出来的 156 万元是针对除目标脱贫地区扶贫捐赠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180 万元的扶贫捐赠可据实扣除,不需要与该限额比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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