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橡胶制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份销售生活用橡胶制品113万元(含税),销售避孕用具25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8万元,生活用橡胶制品与避孕用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橡胶制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是( )万元。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8×25÷[113÷(1+13%)+25]=1.6(万元), 应纳税额=113÷(1+13%)×13%-(8-1.6)=6.6(万元)。
*你的提问次数还剩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