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2×18年6月10日以每股10元的价格(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元)购进某股票30万股,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月30日该股票的价格为每股9.5元;7月10日收到购买时已宣告的现金股利;8月30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将该股票全部出售。不考虑其他因素,2×18年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 )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9.5-9.4)×30=3(万元)。
注:如果问的是出售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则应确认的金额=(12-9.5)×30=75(万元)。
如果问的是2×18年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损益的金额,则应=3+75=78(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2×18年6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30-0.6×30)282
应收股利(0.6×30)18
贷:银行存款300
2×18年6月3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9.5×30-282)3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
2×18年7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8
贷:应收股利18
2×18年8月30日:
借:银行存款(12×30)36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82
——公允价值变动3
投资收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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