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4月1日,甲公司自非关联方丙公司取得乙公司80%的股份,买价为280万元,相关税费为2万元,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2×20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70%的股权,售价为300万元,剩余股份无法达到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当日剩余股份的公允价值为4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20年1月1日下列各项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
选项A,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300+42)-280=62(万元);选项B,剩余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选项C,处置股权投资部分对应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80×70%/80%=245(万元);选项D,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19年4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280
管理费用2
贷:银行存款282
2×20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80×70%/80%)245
投资收益55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42
贷:长期股权投资(280×10%/80%)35
投资收益7
【提示】原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达到了合并,取得股权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应计入管理费用。非合并方式下取得股权,发生的相关税费才计入长投成本。“甲公司出售乙公司70%的股权”,即出售的乙公司100%股权中的70%,所以要先用280/80%计算出100%股权对应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然后再乘以70%,计算出售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80×70%/80%;如果改成“甲公司出售持有乙公司股权的70%”,则出售部分的账面价值是2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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