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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股东赵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000万元, 应于2019年1月1日前缴足,1月1日赵某实缴资本为200万元,剩余部分至2019年6月30日仍未缴纳,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9 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10%,发生借款利息50万元,则 2019年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借款利息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50(万元)
B 50-(1000-200)×10%×50%=10(万元)
C 50-200×10%×50%=40(万元)
D 0

题目解析

  • 答案:B
  • 考点: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 解析:

    赵某应于1月1日前缴纳800万元出资而未交,自1月1日起占用公司资金,则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800万元借款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800万借款的利息=(1000-200)×10%×50%=40(万元),准予扣除的利息=50-40=10(万元)

题目中 “股东赵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000万元” 和 “因经营需要于2019 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是同一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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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蜜蜂岛
解答6624个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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