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上述案例中,违反会计法律相关规定的事实的是( )。
选项B,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朱某不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选项C,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朱某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其女儿不得担任出纳工作;选项D,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朱某的女儿作为出纳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也是不正确的。
*你的提问次数还剩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