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印花税通过!今天起,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和申报方式!
2021-06-18 99人已阅读

6月10日,印花税立法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印花税法!

 

 

本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这部法律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新印花税法具体税目和税率如下表列举:

 

 

印花税中常见实务问题

 

一、签订应税合同涉及的印花税计算依据问题

 

甲公司是一家环保材料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价税合计金额为56.5万元,并约定甲公司需要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为此,甲公司又找到丙运输公司,双方协定运费为价税合计1.09万元。

 

在本案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涉及的印花税计税基数是否包含增值税?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涉及的印花税计算基数是否包含所运输的货物价格?下面,我们分别来做下解析:

 

1.关于甲、乙购销合同印花税问题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经常会只列一个合同总金额,而没有再单独列示合同涉及的不含税金额与增值税税额。殊不知,正是因为我们这一点疏忽,却会让企业白白多缴一笔印花税。根据规定,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也就是说是不含税金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但是,如果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就需要按照价税合计金额来确定计算。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予以了进一步明确,且在目前的实务中,也是按上述规定执行的。

 

在本案例中,如果甲、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单独列明合同的不含税金额为50万元(56.5/1.13),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则可以按照50万元作为计算依据缴纳印花税。反之,合同仅签订价税合计56.5万元则必须按照56.5万元作为计算依据缴纳印花税。

 

2.关于甲、丙运输合同印花税问题

 

对于运输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的问题参照购销合同情形处理。在实务中,针对签订的运输合同,很多财务人员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运输合同的价格呢?

 

针对该问题,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纳税义务人应按运输费用计算贴花。在本案例中,甲丙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只需要按照运费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不需要考虑运输货物的金额。

 

二、借款合同中的常见印花税问题

 

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因资金周转紧张需要借款的情形有很多。接下来,我们再来说一说企业签订一般性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借款展期合同以及抵押借款合同涉及的印花税问题。

 

1.签订一般性借款合同

 

例2.甲企业是一家大型生产企业,为了缓解流动性资金周转紧张问题,2021年6月,甲企业分别与A银行和股东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其中,甲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涉及的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企业与股东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涉及的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那么,在本案例中,甲企业签订的2份借款合同是否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答案是甲企业与A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而甲企业与股东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借款合同范围定义为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企业与非银行等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也是实务中,我们经常会出错的地方。

 

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别忘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2.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

 

例3.甲企业是一家资金密集型企业,为了降低融资成本,甲企业于2021年6月与乙银行签订最高借款限额为1亿元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限为1年,借款人甲企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可以在最高限额1亿元之内随借随还。由于最高借款限额并非为实际发生的借款数额,那么,签订流动资金居转性借款合同涉及的印花税该如何计算缴纳呢?

 

对此,《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号)给出了答案。

 

根据规定,在本案例中,甲企业与乙银行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借贷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1亿元计税贴花。在缴纳印花税之后,只要借款人甲企业在1亿元的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则不需要再计算缴纳印花税。

 

合并印花税的申报问题

 

说到印花税的纳税申报问题,这可要算是近期的热点话题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等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将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统一申报,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大大减少了财务人员的纳税申报次数。

 

那么,财产和行为税怎么合并申报呢?接下来,我们就以印花税为例来说一说。

 

如下图所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

 

 

由于税源信息是财产和行为税各种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纳税申报前,我们需要对相关税源信息进行维护。

若税源信息没有变化,我们则直接进行纳税申报。反之,则通过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申报。

 

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为例,我们需要注意一些填报要求,比如“税目”栏次为必填项,需要我们填报具体涉及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具体项目。“应纳税凭证编号”栏次为填写合同或者凭证编号,系统默认为选填项目。若我们企业享受印花税减免税,则“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栏次为必填项。

 

在填报时点上,对于诸如印花税等一次性税源,我们既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选择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经过以上操作流程,关于印花税涉及的报表申报工作就操作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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